一、“AI换脸”骗局
不法分子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手段合成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通过模拟知名投资专家等公众人物的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投资等名义诱导金融消费者转账汇款或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转移投资者资金,造成财产损失。
二、“入股分红”骗局
不法分子捏造即将发行上市公司“原始股”的事实,向金融消费者公开宣传“投资入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给付高额回报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三、“涉农”骗局
不法分子以响应国家农业政策、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以“扶贫”“涉农组织”“互助”“慈善”编织关于产品、市场、高科技等方面的谎言,虚构高收入、高盈利的产业链条,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公众参与“投资”,属于非法集资。
四、“文旅、养老项目开发” 骗局
不法分子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取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骗取老年人基本信任,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给予高额回报,从而骗取资金。
五、“虚拟货币”骗局
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幌子,宣称“低风险”、“高收益”“只涨不跌”等吸引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特别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国外的,一旦被不法分子操纵,关闭交易平台,投资者将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平安养老险云南分公司 供稿)